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学院机房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和设备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安排
1.合作办学单位应在正式开学后一周内,根据本单位学生计算机实验课教学需求填写本学期教学任务书(附表1),交与继续教育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资源管理办公室。
2.合作办学单位如有计算机实验课教学软件需求,应在正式开学后两周内,到计算机实验室查看实验设备,并提供、安装授课所需软件,以确保后期教学正常运行。
3.合作办学单位如遇调、停课需求时,应填写调、停课申请表(附表2),交与继续教育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资源管理办公室。
4.教学任务书一式三份,合作办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业务主管部门、资源管理办公室各持一份。
二、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要求
1.承担计算机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和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机房内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及丢失要及时向计算机实验中心管理人员报告,配合调查原因,并追查责任。
2.如遇机器软、硬件出现故障,当值教师应及时向计算机实验中心管理人员报告,争取在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3.机房计算机应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安装软件,任何人未经允许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其他软件,如引起机器系统故障,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4.教育、监督学生不得随意挪动机房设备,并督促学生保持机房清洁。
5.学生上机结束前,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关机,整理桌面,放好凳子。任课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并检查所有机器电源、门窗是否关闭,填好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后,才能离开机房。
6.增强防火、防电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计算机实验中心管理人员。
计算机实验室联系人:027--51014244 胡老师 陈老师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