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班考生通过助学机构和主考学校办理考籍信息变更相关业务,社会考生可咨询各市州考试院或招考办。
(一)专业变更
1.考生向助学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助学机构核实考生信息后,在线上传考生专业变更信息到主考学校;
2.助学机构打印《专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交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助学机构签署意见后,报主考学校审核;
3.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专业变更状态;
4.办理专业变更手续需提交材料:
(1)考生手写书面申请;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助学机构签章的《专业信息变更申请表》(助学机构汇总提交);
(4)助学机构签章的专业变更申请(助学机构提交)。
(二)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1.由考生向助学机构提出申请,助学机构核实考生身份信息后,报主考学校审核;
2.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线上传考生正确身份信息;
3.主考学校打印《信息更正信息表》交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并签署主考学校意见,报省自考办终审;
4.办理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手续需提交材料:
(1)考生手写书面申请;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姓名变更需考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上考生页标注了姓名和曾用名);
(4)身份证号码变更需考生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三)注册相片变更
1.考生向助学机构提出申请,助学机构核实考生身份信息后, 在线上传考生正确电子相片到主考学校;
2.助学机构打印《电子相片更正申请表》交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并签署助学机构意见后,报主考学校审核;
3.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上传考生正确电子相片到省自考办,并在《电子相片更正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省自考办终审;
4.办理注册相片变更手续需提交材料:
(1)考生手写书面申请;
(2)符合注册要求的电子相片;
(3)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助学机构签章的《电子相片更正申请表》(由助学机构提交);
(4)办理注册相片变更手续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笔迹鉴定。
(四)考籍注销
1.考生向助学机构提出申请,助学机构核实考生信息后,在线上传考生考籍注销信息;
2.助学机构打印《自考考籍注销申请表》交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助学机构签署意见后,报主考学校审核;
3.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在《自考考籍注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办理考籍注销手续;
4.办理考籍注销手续需提交材料:
(1)考生手写书面申请;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助学机构签章的《自考卡机注销申请表》(助学机构汇总提交);
(4)助学机构签章的考籍注销申请(助学机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