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教合作办学单位: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教育部要求对高等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是办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规范办学行为的基础。针对当前成人教育办学出现的新情况,着力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它对于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保障成人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避免办学风险和隐患具有重要意义。现依据教育部关于学籍注册的有关规定,就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标注的类型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新生入学必须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应根据新生入学情况分别按“报到入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进行注册申报。
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申报的具体要求及处理方式
1、对于站点归属明确无误,能够按期正常办理新生入学各项手续的学生,各站点在新生入学报到阶段,须严格审查入学资格,敦促学生履行各项义务,并需向学校提供经站点先行核实无误且数据完整可查的学生信息,确保注册申报数据的准确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学校将按“报到入学”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2、对于站点归属明确无误,但不能按期(教育部要求的注册申报提交结束日前)正常办理新生入学各项手续(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或不缴纳学费)的学员,由站点提供文字报告予以确认,学校在注册学籍阶段将按“放弃入学资格”进行申报,其将无法取得正常学籍。
3、对于站点归属不清,通过报考、录取信息仍无法联系落实的学员,或经联系拒不按规定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学校在经过公示后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其将无法取得正常学籍。
4、对于符合保留学籍政策(如录取后应征入伍等)的学生,在学生提出申请,由站点报经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按“保留入学资格”进行学籍注册。
对于因疾病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学生,根据教育部的学籍管理规定,其保留期为一年,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学籍的学生在申请复学时,需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经审核通过后注册到新的年级,毕业年限也将按新的年级学制进行计算。
5、对于未能通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无法提供依据、证据材料者,学校将按“取消入学资格”为其办理注册登记,并将无法恢复正常学籍。
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申报工作的保障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严肃性,各站点要本着对站点、对学员、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在招生阶段和注册申报前要向学生认真详细地宣传相关政策,收集整理核实学生各项信息后再呈报给学校(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信息逐一核查),督促已被录取的学生按照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对于提交的注册申报数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规、处置有据,以此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序进行,不留隐患。
四、以上工作规范要求自2016级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