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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成教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4级成教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成教办学单位(函授站点):

2014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已告结束。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等各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为此,应引起各成教办学单位(函授站点)(以下简称办学单位)的高度重视。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应认真核查本人身份是否与报名时的电子文档信息(由成招办提供)相一致,专升本学生是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以及其真实性(用考生本人手机在学信网上注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发现冒名顶替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的情况,应及时向我院学籍管理部门(成教教务办)报告,在查实的基础上将严肃处理。

二、认真做好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和建档管理工作

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是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的前提。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时,应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已上传至武科大函授QQ群,群号:291467531),根据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核实学生信息。学生信息如有需要更正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办学单位提出更正报告报我院审查,我院将根据有关政策在学籍注册后予以办理。

在做好学生信息登记的同时,应为每位在校生建立学生档案。档案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入学登记表,以及后期形成的学生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获奖、学位授予(本科生)材料等。对于专升本学生,还应包括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三、认真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

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能否正常毕业,具体事项见《关于做好2014级成教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配套附件材料。

四、认真做好新生学费收缴工作

各办学单位应严格按照(不突破)联合办学协议规定的费用标准(已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标准收费,以及另立名目收取学生费用,不得强制性跨年度收费。应按照办学协议如期足额地向我校缴纳办学管理费,具体办法见2013年元月新修订的《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站(点)学费管理规定》。2014级新生第一年的管理费应在新生学籍注册前一次性缴清。对于未能履行缴费职责的办学单位,我院将视具体情况停止办理学生学籍或学历注册,并不续签办学协议。在办学过程中,如发生学籍异动情况(退学、转学等),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调整费用和学籍状况,未能及时办理,将按相关规定如常缴费。

五、认真做好新生教学安排工作

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后,应按照我校制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培养方案认真组织教学(2014级将采用新的培养方案,新方案将在开学前上传至武科大函授QQ群里)。为了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如对教学计划做适当调整,应提交调整方案,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要妥善解决小专业(人数少无法开班)学生的教学安排,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报我院备案。我院将对2014级新生教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能安排正常教学的办学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

随着成教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将推行一套适合于成教办学特点的教学检查与督导、站(点)年审与评估的管理体系,此举旨在强化办学过程的管理。对此,希望引起各办学单位的高度重视。

六、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各办学单位,尤其是新增办学点,应指定专人(报我院备案)做好与我院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包括学籍管理、教学教务管理(教学运行、考务、成绩、学位申报和考试等)、归档、费用管理等。这些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及时与我院对口管理人员保持业务联系,以便工作正常开展。我院将视各办学单位的需求,对各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