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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籍学历数据管理的通知》(鄂教学函[2009]2号)精神,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促进了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科学健康发展。为进一步维护国家招生政策和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以下简称“学生转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生转学工作是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规范高校学生转学工作是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规范高校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当前仍有少数高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转学工作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违规接收非本校录取学生借读,将转学材料交由第三方转递,影响了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安全稳定隐患。各高校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改进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转学工作职责及办理流程。要实行学生转学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转学工作签批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详实填写《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转学工作人员备案表》(附件1),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从2013年开始,省教育厅将只受理学校备案校领导签批、备案工作人员报送的转学材料。学校备案转学工作人员变动,须书面告知我厅重新备案。

二、加强转学理由和条件的审查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各高校要按照转学理由正当,转出、转入学校学历层次、招生录取类型相同的原则,开展转学工作,严禁接收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和非本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严禁接收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的学生到校就读。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电子学籍状态为非“报到入学”的;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专科资格处于待清查的;

3、转出、转入学历层次不一致的;

4、转出、转入招生类型不一致的,如录取为非医学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学至医学类专业,录取为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学至非艺术类专业等;

5、毕业年级的;

6、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规范转学程序和办理时限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具体如下:

1、省教育厅每年集中两次办理转学确认工作。受理时间为每年4月15日-30日、10月15日-31日(跨省转学受理时间可适当放宽)。学校须按规定时限向省教育厅集中报送转学材料。逾期报送、学生本人或其他个人递送的转学材料省教育厅一律不予受理。

2、省内转学,由转入高校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办理转学确认手续;

3、跨省转学,由省内高校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办理转学确认手续;

4、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的学生,转出、转入学校要及时、主动地为转学学生办理网上电子学籍异动。

四、转学材料要求

各高校要认真审查转学学生学籍状态、转学理由和相关材料。凡学籍状态不正常、转学理由和条件不符合要求、转学材料(含电子数据)不规范的,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高校报送转学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省内转学申请(确认)表》(附件2,一式三份)或《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跨省转学申请(确认)表》(附件3,一式四份);

2、申请转学学生招生考试录取名册复印件(省内转学一式二份,跨省转学一式三份),并加盖转出学校相关部门印章;

3、转学登记表电子文档(使用DBF数据库文件格式,具体字段要求见附件4)。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转学工作人员备案表

2、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省内转学申请(确认)表

3、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跨省转学申请(确认)表

4、转学登记表电子文档格式要求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1:

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转学工作人员备案表

单 位: (印章)

职能部门:

序号

项 目

姓 名

联系方式

1

负责签批校领导

2

转学职能部门负责人

3

转学职能部门经办人

备注:1、“单位”填写学校全称,加盖学校印章;

2、“职能部门”填写校内转学工作具体办理部门,如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

3、表格可增加栏目,但不得删减;

4、此表原件送(寄)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联系电话:027-87328072。

附件2:

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省内转学申请(确认)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生源地(省份)

考生号

转出学校

专业

学习

形式

学历

层次

转出年级

转入学校

专业

学习

形式

学历

层次

转入年级

转学

申请

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校领导: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校领导: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经办人:

处 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转入学校、转出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2、本表在报省教育厅审批时,要附学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录取院校印章。

3、凭本表办理学生电子学籍网上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