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2025级新生录取工作已结束,为维护教育公平保证学生合法权益,现启动2025级成教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工作,请各教学点根据专升本录取名单,提前通知学生按要求准备好材料收集和信息填报工作,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前置资格待查名单公布后,将要求各教学点在一周之内将核查结果上报。
一、核查范围:2024年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具体名单以我部门与各教学点核定的名单为准。
二、核查原则:
1、 前置学历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可查的同等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证书;
2、 前置学历的毕业时间必须早于专升本报考时间;
3、 前置学历与现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必须提供户籍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且证明上应该载明变更时间及变更原因。
如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不予受理。具体以核实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的信息为依据。
三、核查办法: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实学生提交的前置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和“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及国外学历认证书真实性,并核查信息中显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成考报名时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如学生有两个及以上前置学历,只需核实任一前置学历。建议填写成考报名时填写的前置学历信息。(一)信息完全一致(国外学历单独填报(四))
填报附件1:《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未变更+教学点名称)。另需要提供:
1、前置学历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纸质复印件一份;
2、前置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件及纸质打印件一份;
3、前置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或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除外)纸质打印件一份。
(二)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发生变更
核查中发现上述身份信息发生变更且变更时间在专科毕业之后(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为军警(士)官证号的除外),需将变更信息在附件2:《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变更身份信息+教学点名称)进行填报。另需学生提供:
1、前置学历证书扫描件、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的电子扫描件及二份证件材料的纸质复印件一式三份;
3、前置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或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除外)以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4、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电子版及一式三份纸质复印件。户籍证明中需载明变更前后内容,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并明确更改前后为同一人、以及经办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5、如姓名变更,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没有变更,且户口簿曾用名为前置学历姓名的,只需要提供上述1、2、3及个人情况说明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
6、手写个人情况说明,务必详细说明发生变更时间及原因,个人签名,加按手印,附个人联系方式及日期,具体要求参考附件6;
7、前置学历人头像,身份证人头像,录取照片,近期免冠照片等四张电子照片;
8、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另行单独通知)。
(三)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为军(警)士官证号的。
前置学历使用军(警)士官证号,报考我校专升本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的。填报附件3:《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变更》(军人身份信息+教学点名称),同时提供:
1、上述第(二)条中列明的第1、2、3条材料及份数;
2、提供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证明材料中需要明确前置学历所用的身份信息(军(警)士官证号)和学生报考时所用二代身份证及相关的退伍证所指为同一人;
(1)已退役的,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
(2)仍在部队服役工作的,由所在部队出具;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电子扫描件及一式三份纸质复印件;
4、手写个人情况说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参考附件6;
5、前置学历人头像,身份证人头像,录取照片,近期免冠照片等四张电子照片;
6、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另行单独通知)。
(四)前置学历书为国外学历
前置学历为国外学历的,填报附件4:《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国外学历+教学点名称),同时提供:
1、前置学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应证件材料的纸质复印件一式二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电子件、纸质复印件一式二份;
3、认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一式二份;
4、手写个人情况说明电子扫面件、纸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6;
5、前置学历,身份证,录取照片,近期免冠照片等四张人头像电子照片。
(五)如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变更时间在前置学历毕业日期前,请学生到前置学历毕业院校做学历勘误,勘误成功后,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即可通过,我校不再单独受理。
四、呈报方式
根据学生前置资格核查结果填报《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参见附件1-附件5)。相关附件材料也按表格内容及序号分开整理上报,未按要求整理上报材料的一律退回。报表填报说明参见附:7。
(一)、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108001629@qq.com。
1、电子数据内容:《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结果信息填报表》(参见附件1-附件5)及相应学生的电子附件材料。
2、邮件主题“2025级前置资格核查结果+教学点名称”;
3、附件材料要求:电子扫描件格式参见附件8,相关材料按类别分别整理在相应的文件夹下。一个学生材料整理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按“序号+姓名”命名,文件名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表格对应的学生姓名与附件材料标记序号一一对应。同一报表内的学生材料放在一个大文件夹内。所有类别的报表放在一个大文件夹内。文件夹整理示例参见附件9。
(二)纸质报表及附件材料:报送至我部门。
附件1至附件5等相关报表及相应学生的纸质附件材料按上述表格类别不同分别附在相应表格后面,表格对应的学生姓名与附件材料标记的序号保持一一对应。教学点审核无误后负责人在相应报表上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或快递(顺丰)至我办,其他快递公司因不能送达办公室故可能延误数据上报,请谨慎选择。未按要求整理材料的一律退回重整。
快递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99号武汉科技大学洪山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311室 电话027-52104242转813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2025级成教专升本前置资格核查准备工作,严禁不经核实就上报或单方面向学生承诺可以注册学籍。如不能按规定递交材料或经审核未能通过专升本核查的,按规定不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处于前置资格待查的学生,核查通过后,学校通知其办理报到入学,并开通其学费收缴通道,核查未通过前或开通后一周内拒不履行缴纳学费的,不享有在校生的一切权益。后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责任自负。
因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故请各教学点提前部署统筹做好专升本学生前置资格审核工作,最终核查结果以学信网审核结果为准。为避免影响学生办理报到入手续工作,所有材料及数据填报准备工作请在2月25前完成,学信网前置资格待核查名单公布后,再按具体反馈名单整理上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