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的通知
各成人高校: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每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进校后,要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以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行为,保证成人高校招生质量。为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保持这项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在总结近几年我省成人高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办制定了《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现印发给各成人高校招生单位,请遵照执行。今后省招办不再下发年度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各招生单位按此次印发的《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做好当年的新生资格复查工作。
附件: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
省招办
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
一、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开展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目的,是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行为,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成人高校招生质量。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在统一时间内抽调骨干,集中力量做好复查工作。
三、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采取招生院校自查与省招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成人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招办抽查部分单位的工作情况。
四、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时间安排。各校应在新生入学当年3月上旬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查处结果及有关通报文件材料报送省招办。省招办于当年3月份到部分院校进行抽查。五、成人高校自查工作的内容和做法。各成人高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组,分四步开展工作。第一步,在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时,要求每位新生本人如实填写《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样表附后)并贴上本人最近的登记照片,出具身份证,学校收回《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第二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组认真对照核查每个新生的录取名册、录取电子档案信息,核对学生填写的“新生入学登记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完全相符;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第三步,各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冒名顶替上学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不能出具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步,各校自查结束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连同查处结果及通报材料一起报送省招办。
六、省招办抽查内容和做法。一是听取学校关于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现场检查学校整理的新生材料,着重对新生入学登记表、考生电子档案、专科或以上毕业证等进行检查核实;三是以开学生座谈会或对学生个别访谈的方式了解学校开展新生资格复查情况。
七、在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中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复查工作不认真,查处不力、隐瞒甚至包庇冒名入学者的单位,省招办将要求其重新复查,并建议学校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重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敷衍塞责,被省派检查组抽查发现有冒名顶替上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的学校,省招办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对新生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由成人高校对发现的违纪舞弊考生进行处理。要将因冒名顶替上学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行为而被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受查处情况通报其工作单位;对其中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