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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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函授站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的要求,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需开展专项清查,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我校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函授站点成立广告发布专项清查小组,站点负责人任组长,组长为广告发布专项清查行动第一责任人。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函授站点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见附件一), 按照文件精神对照本站点的招生广告进行排查,除学院统一印制的宣传材料外,禁止函授站点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发布未经学校审批备案的招生信息,如有违背文件要求的广告,需立即停止并撤销。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填写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广告发布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二),2021127日之前提交加盖站点公章的PDF扫描版WORD版报送至wkdcj@wust.edu.cn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各函授站点如有发现其他站点或单位以我校名义进行虚假违规宣传,可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见附件三)及时报送PDF扫描版和WORD版报送至wkdcj@wust.edu.cn。

各函授站点要高度重视本站点成人高等教育广告发布自查自纠工作,学院若发现与站点有关的成人高等教育违法违规广告,一经核实将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直至终止该站点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二: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广告发布自查情况表.docx

附件三: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docx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