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学风,依据《武汉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6年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校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读专科、本科(含高起本、专升本),2026年7月1日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和教学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团结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努力克服工作与学习的矛盾,认真参加学习,按时提交作业,积极参加学校和教学点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习成绩良好。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实习成绩达合格及以上。
(四)在读期间无拖欠学费等情况,未受过行政机关、学校、工作单位给予的各类处分。
(五)无延期毕业或休学记录。
(六)在读期间在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上表彰或职业素质良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者优先。
三、名额另行通知
四、关键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学生申请(自通知发出之日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武汉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教学点初审(2026年1月9日前)
校外教学点依据相关要求对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开展审核。审核完成后,确定初审通过学生名单,并通过教学点官方网站或学生群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学院。
(三)学院复审(2026年1月—2月)
继续教育学院组建评审工作组,对校外教学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有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回校外教学点,名额不予替换。
(四)优秀校友专项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五)学校公示与表彰(2026年3月上旬)
评审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开展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向异议人反馈;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最终名单。
五、表彰
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校友由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发文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荣誉证书由学院统一印制,加盖“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章,且获奖信息均记入学生档案。
优秀校友发放奖学金,并邀请其参加学校统一举行的毕业典礼(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个人信息由继续教育学院建立校友信息库留存管理。
六、其他
各校外教学点做好宣传组织及初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获奖学生应珍惜荣誉,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与行为规范。若学生在后续学习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荣誉称号的,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在学籍档案中注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 满,027-52104242转8132,QQ:952653866。
蔡仕梦,027-52104242转8111,QQ:1044255826。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