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自学考试 >> 教学管理 >> 正文
海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欢迎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海南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我省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考生创造安全稳定、管理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二)按规定申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谎报,因瞒报、谎报造成的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前7天,考生自行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进行每日健康打卡,不扫码打卡,将会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扫描准考证上的海南省健康码或考点张贴的海南省健康码,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在考场内严禁擅自摘除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六)检查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依次入场,相互间保持安全距离(间隔不低于1米)。

(七)所有考生都须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未测量体温者擅自跨越警戒线进入考点,违者将按违纪处理。

(八)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九)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健康码为绿色的考生。考生进入考点时提前用本人手机扫准考证上或考点张贴的健康码,工作人员再为考生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才允许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者,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2.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需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核酸检测,口岸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等待结果,个人做好健康监测。

5.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14+7+7”健康管理期间,严格按要求做核酸检测。考试时提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2)考试14天前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

考试共2天时间:

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考前准备。

(1)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考试用文具。

(2)为避免因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耽误考试,考生要根据出现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出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考点地址以考试通知单为准),熟悉所在考点考试环境,并确认自己所在的考场位置。

3.自觉接受入场检查。

(1)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2)考生入场前,要自觉将禁止携带的物品(除手机外)放到考场外的“禁带物品放置处”,“禁带物品放置处”仅提供放置不负责保管,寄放的电子设备应关闭好。

(3)坚决禁止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含手机)、电子设备、各种书籍资料、印刷材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入场后,严禁随意进出考场,确需进出考场的,须经监考员同意并陪同,重回考场时必须再次接受违禁物品检查。

(5)入场时请将手机关闭或是设为静音状态,并装入手机专用信封袋,封袋面上填写本人信息,交监考员存放。

4.按照要求进行作答。

(1)考生应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2)选择题用2B铅笔在设定的方框中填涂,非选择题要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三、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学法守法

1.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后记得取回存放在监考员处的手机专用信封。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普通高考一样,属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掌握相关内容,遵守考试纪律。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请考生认真详细阅读了解。

四、诚信考试,防止欺诈

1.我省要求所有参加助学的自考考生,本人必须与主考学校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省考试局网站,考生也可向主考学校询求),承诺诚信考试,并本人签名确认。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前,必须点击电子签订诚信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参加考试。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管理十分严格严密,考生必须认真按照课程开考计划参加考试,所有课程及格后方可申请毕业,任何承诺包考包过、提前毕业并因此超额收费的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也不要轻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以免受骗上当。同时欢迎考生及时向我省自考委反映相关欺诈行为,我们将对此类行为及时惩处,以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反映电话:0898-65858182、13098999763。

考生也可以登陆各主考学校网站了解所报考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收费标准等具体情况,并保持与主考学校的直接沟通,向主考学校反映学习和报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海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进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克服紧张情绪,注意饮食卫生,调整应试心态,以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

(转自:海南省考试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