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月五日学校领导召开的协调会议精神,为保证我校今年招生工作正常进展,在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至八月二十五日期间,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武汉科技大学或武汉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名义,在黄家湖校区、青山校区、洪山校区、网络及其他场所或媒体上进行招生宣传、考察、报名及录取工作,不得假借宣传推广名义收取学生报名费、考察费、资源费等任何钱款。
为防止不良人员欺诈或哄骗学生的行为发生,降低投诉和减少主管部门批评,校园内未经许可不得张贴、悬挂、分发招生宣传资料。校区内房屋的承租者严禁从事与我校今年各类招生相关的工作。
为保证上述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将在七月十一日进行全校区清查整顿。
特此告知!
保卫处 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