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5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补1月2日(星期五)的课。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五、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补10月7日(星期三)的课。
后勤集团、校办企业、校医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