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和青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积极响应和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确保中央测评组来武汉测评的满意度,营造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为核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学校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实际,突出文明、和谐文化内涵,为全力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着力打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目标,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武汉市委、市政府和教育厅、青山区文明办有关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对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全力以赴支持武汉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创建工作人人皆知,深入人心,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科技大学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华才 孔建益
副组长:杨震 孙国胜 沈季伟
成 员:学校办公室 宣传部 学工部 研工部 保卫处 校工会 离退休处 校团委 后勤集团 校医院 各学院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全面协调,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确保创建工作在各部门积极、有序、健康开展。 按照文明创建求,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及时办理信访件,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二)宣传部负责创建工作的氛围营造,在校园外透视栏杆、校园内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上增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宣传,在校园主干道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语口号,搞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模拟调查问卷和普法宣教调查问卷。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橱窗以及校外媒体大力宣传全校师生员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推出一批展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新形象、新亮点、新经验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点,营造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校园氛围。
(三)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要继续在学生中开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负责草拟《全校团员青年全力以赴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争做创建活动的“先行军”。
(四)工会负责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职员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生动局面。
(五)保卫处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全校师生对校园治安环境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好全校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抓好校内交通安全与校园周边环境的优化工作,同时做好学校进出口道闸服务规范工作,确保全校在安全、稳定、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中顺利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六)后勤集团负责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清理脏、乱、差现象,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对食堂的具体要求:
1)食堂入口处有“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食堂内张贴有“不剩饭、不剩菜”等文明餐桌宣传,公布当日食谱、价格;
2)餐桌上有“不剩饭、不剩菜”等内容的文明餐桌提示;学生进餐后,没有剩饭、剩菜浪费现象;
3)食堂环境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4)学生用餐有序,无拥挤、无大声喧哗、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剩饭剩菜;
5)亮证营业,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6)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7)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8)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有文明用餐监督岗,有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职业规范里有志愿服务内容;
10)员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餐桌行动知晓率100%。
(七)校医院在医疗服务方面,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不缺岗脱岗,用语文明(讲普通话),无收受“红包”现象;
4)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公用电话、座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6)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栏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宣传。在挂号厅、候诊处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和公共道德温馨提示内容;
7)室内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人吸烟;
8)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9)在导医台或候诊大厅等显著位置设有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岗,有相应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职业规范里有志愿服务内容;
10)全体医务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100%。
(八)各学院分党委要将创建工作与思政教育、德育教育紧密结合,将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融入到思政、德育教育中,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对待、热情参与。各单位要及时部署、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新载体,精心组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创建格局。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和载体,使他们在参与中自觉接受教育,保证教育质量,切实把创建宣传教育和创建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梳理,落实整改提高措施,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将创建工作进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武汉科技大学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