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编外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9]9号)及《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最终经8月3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录用以下两名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政治面貌
| 拟录用岗位
|
1
| 陈 晨
| 女
| 42011219********25
| 大学本科
| 中共党员
| 学团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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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黎月
| 女
| 42082219********8X
| 大学本科
| 中共党员
| 资源办主管
|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应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电话:027-52104269、027-52104264;
监督电话:027-52104262;
来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雄楚大道199号,邮政编码:430070。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31日